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厦(监)招字[2015]第005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邮政编码: 361022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大厦13楼3单元,邮政编码: 361000
6、招标项目名称: 后溪工业组团污水处理站工程(监理)(重新公告)
7、招标项目地点: 集美区
8、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5年03月
9、招标项目规模、性质、用途:本工程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本工程污水处理站建设用地面积5932.15㎡,采用地埋式建设。污水处理站规模20000 m3/d。;招标内容包含基坑支护、基础、主体、装修、市政配套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程;工程投资估算约9590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8330万元。
10、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凭招标人开具的无投标人名称的费用缴费凭证向招标人补开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11、参加本次资格后审及投标的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企业(本工程拒绝联合体):(1)应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专业资质;(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1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2015年 3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超过统一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愿意投标的投标人截标前也可继续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大厦第13层03单元)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无论其是否中标,售后不退。
1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整。用转帐形式转入指定的帐户,帐户资料如下:账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开户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帐号:8391020111018519。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网上资料索取地址: http://www.cztb.xm.fj.cn(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15、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小温;电话:15359288323 ;传真:0592-5979323 。
16、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