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东城新兴产业园区一、二期道路工程已由雄县发改投资【2012】1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雄县发展改革局以2011-016号招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河北雄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雄县东城新兴产业园区一、二期道路经十路(旅游路~纬十一辅路)道路绿化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河北雄县经济开发区内
合同估算价:约123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开工日期:2015年4月5日
竣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工期:178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建筑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行贿记录办案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以上要求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雄县雄州路政府综合楼五楼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800 邮 编: 071000
联系人:刘根华 联 系 人: 薛征、刘伟涛
电 话:0312-5561368 电 话: 0312--5075320
传 真:0312-5561368 传 真: 0312--5075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