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 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 [2013]1990 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该项目 #2 机组锅炉氨氮适应性热态调整试验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谈判编号: XZYFD-FW-ZX-JZ-2015-5622-1552 。
本次谈判范围:本工程是交钥匙项目,谈判响应单位须为采购人新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在燃用常用煤种下,指导运行调整燃烧使脱销入口 NOx 在合理范围 ; 测试 SCR 出口截面的 NOx 与 O2 分布 ; 测试 SCR 出口截面的氨浓度分布 ; 根据脱硝出口 NOx 排放及氨逃逸率分布情况优化调整各喷氨调门开度,最终调整后,各典型负荷下 84 个取样孔的 NOx 折算浓度最大偏差小于 20mg/Nm3; 比对进出口 NOx 、 O2 实测值与在线测量装置间的差异 ; 脱硝氨氮适应性调整的各项测试应在高、中、低三各典型负荷下进行等。包括现场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和最终交付使用等,谈判响应单位对工程负全部责任。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3 .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单位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并有设计、调试、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强制性条件 ,开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 3.2 谈判响应单位具有涵盖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调试 A 级及以上资质。( 强制性条件 ,谈判时提供 原件 ); 3.3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 2012 年以来至少具有 2 台 300MW 级以上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强制性条件 ,谈判时提供合同 原件 ); 3.4 谈判响应单位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谈判响应单位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强制性条件)。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 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谈判条件的潜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尚未在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注册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谈判活动。 4.3 满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 3 条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的谈判申请人请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0:00 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申请人可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 6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0 : 00 ,递交地点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 贾玮, 0373-2872241 。 6.2 谈判响应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签到。 6.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其中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谈判响应文件中,保证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同时签字盖章页的原件必须放入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且每本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封皮上必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的公章。 6.4 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谈判响应单位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全部拷入 U 盘 , 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 U 盘中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 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谈判响应单位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失败的,责任由谈判响应单位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18 号 商务联系人:贾 玮 联系电话: 0373—2872241
技术联系人:梁 晔 联系电话: 18238679099
监督部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党群部 监督电话 : 0373—2872246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 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 [2013]1990 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该项目 #2 机组锅炉氨氮适应性热态调整试验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谈判编号: XZYFD-FW-ZX-JZ-2015-5622-1552 。
本次谈判范围:本工程是交钥匙项目,谈判响应单位须为采购人新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在燃用常用煤种下,指导运行调整燃烧使脱销入口 NOx 在合理范围 ; 测试 SCR 出口截面的 NOx 与 O2 分布 ; 测试 SCR 出口截面的氨浓度分布 ; 根据脱硝出口 NOx 排放及氨逃逸率分布情况优化调整各喷氨调门开度,最终调整后,各典型负荷下 84 个取样孔的 NOx 折算浓度最大偏差小于 20mg/Nm3; 比对进出口 NOx 、 O2 实测值与在线测量装置间的差异 ; 脱硝氨氮适应性调整的各项测试应在高、中、低三各典型负荷下进行等。包括现场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和最终交付使用等,谈判响应单位对工程负全部责任。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3 .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单位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并有设计、调试、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强制性条件 ,开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 ; 3.2 谈判响应单位具有涵盖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调试 A 级及以上资质。( 强制性条件 ,谈判时提供 原件 ); 3.3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 2012 年以来至少具有 2 台 300MW 级以上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强制性条件 ,谈判时提供合同 原件 ); 3.4 谈判响应单位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谈判响应单位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强制性条件)。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 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谈判条件的潜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尚未在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注册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谈判活动。 4.3 满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 3 条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的谈判申请人请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0:00 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申请人可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 6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0 : 00 ,递交地点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 贾玮, 0373-2872241 。 6.2 谈判响应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签到。 6.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其中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谈判响应文件中,保证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同时签字盖章页的原件必须放入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且每本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封皮上必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的公章。 6.4 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谈判响应单位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全部拷入 U 盘 , 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 U 盘中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 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谈判响应单位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失败的,责任由谈判响应单位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18 号 商务联系人:贾 玮 联系电话: 0373—2872241
技术联系人:梁 晔 联系电话: 18238679099
监督部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党群部 监督电话 : 0373—2872246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