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荆门分公司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已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核准文号:石化股份计项〔2015〕65号),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该项目无损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2.2工程规模:采用中国石化自有的第二代S Zorb新技术,新建一套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包括进料与脱硫反应、吸附剂再生、产品稳定和辅助工程等部分),工程建设总概算26804.09万元。
2.3 工程地点:中石化荆门分公司生产装置区域内
2.4 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计划中交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整个项目的无损检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疫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A级资质证书,并具有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波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核准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 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业绩不得少于1个。
3.1.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RT-II、UT-II、PT-II检测资格证书,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 年 1 月以来有类似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业绩。进场施工前须取得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颁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持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RT-III、UT-III检测资格证书,2013 年 1 月以来有类似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3)主要检测人员:主要检测操作、记录整理检测数据人员最低应具备相应检测项目Ⅰ级资质(需在Ⅱ、Ⅲ级人员的指导下);评定检测结果人员应具备相应检测项目III级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3-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申请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工程处(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炼厂路石化总厂工程处计划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4) 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间交接证书等)复印件;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6.2 递交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炼厂路石化总厂工程处计划科。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炼厂路石化总厂
邮编:448039
联系人: 官 烽
电话:0724-2274082 13972912929
邮箱: guanf.jmsh@sinopec.com
传真: 07024-227138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