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 我中心于2015年11月11日9:30时对吉水县螺田人民政府委托的自卸式垃圾车、自卸式垃圾桶、垃圾清运板车及户用“两桶” (招标编号:吉水政采[2015]91号)进行了采购, 经过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推荐,现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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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别 |
货物名称 |
预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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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包 |
自卸式垃圾车、自卸式垃圾桶 |
湖北全胜汽车有限公司 |
175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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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包 |
垃圾清运板车及户用“两桶” |
江西众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29515 元 |
各有关当事单位(或人)若对评审推荐有异议,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谈判评审专家:王荣甫、张文明、廖金明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地址: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吉水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6-8680155
2015 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