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环卫摆臂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采购人)关于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环卫摆臂车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15-66
二、项目名称及预算: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环卫 摆臂车2台设备采购, 预算资金: 叁拾万圆整(小写:30万元)
三、项目内容: 环卫 摆臂车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1 、竞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3 、竞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环卫车辆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其产品必须是“中国驰名商标”,以招标文件发布之日以前注册资金为准。 4 、竞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并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 、企业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近三年具有独立安装、调试、维修等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 6 、竞标人须在荆州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标保证金:本项目竞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竞标人须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由竞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1813028709200002477
并请注明“SZCG2015-66保证金”
注:1、开标前竞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2 、未中标的竞标人竞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竞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竞标人。 七、竞标事项
1 、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销商须提供代理厂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企业 通过ISO9001体系的认证 :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 ISO9001 体系的认证复印件或ISO9001体系认证查询方式; (4)竞标人 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 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6) 竞标人在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7)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2. 报名和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止(工作时间)每天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 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4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止。 5 、竞标文件递交地点:松滋市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6 、谈判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整。 7 、谈判地点:松滋市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晓明 联系电话:07166217330 采购单位联系 人:毛 涛 联系电话:07166212461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