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 宁陵县污水处理厂自卸车采购项目 组织询价采购,欢迎能够提供合格商品并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宁陵县污水处理厂自卸车采购项目
2、项目文号: 商宁财采【2015】047号
3、采购人: 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
(一)、采购内容:
1、本采购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拟采购自卸车1台。(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本项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报价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备查,并提供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1、潜在供应商应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点将报名资料送达指定地点,并领取询价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及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四、报价要求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提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一经报价不允许更改; 2、供应商提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交货前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应开具本项目的含税发票; (二)确定成交原则
供应商的所有报价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是指所有采购内容的总报价。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地点: 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方式: 供应商报名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放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于规定的报价时间前统一递交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组织询价小组当场拆封唱标,当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52999
采购代理: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宁陵县污水处理厂自卸车采购项目
2、项目文号: 商宁财采【2015】047号
3、采购人: 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
(一)、采购内容:
1、本采购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拟采购自卸车1台。(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本项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报价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备查,并提供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1、潜在供应商应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点将报名资料送达指定地点,并领取询价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及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宁陵县太行路和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四、报价要求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提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一经报价不允许更改; 2、供应商提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交货前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应开具本项目的含税发票; (二)确定成交原则
供应商的所有报价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是指所有采购内容的总报价。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地点: 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方式: 供应商报名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放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于规定的报价时间前统一递交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组织询价小组当场拆封唱标,当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52999
采购代理: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