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起点位于天河区奥体立交,与环城高速公路相接,并依次跨越广深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广惠高速公路西延线、广河高速公路、华南快速路二期、北二环高速公路,与广州轨道交通地铁3号线共线约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以北二环高速为界,以北为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为
2.3 合同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主要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见下表: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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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km)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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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
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含声屏障等环保设计)、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以及房建消防)、景观绿化的勘察设计咨询,包含:初测初勘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定测详勘咨询、施工图设计咨询,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等。 2、里程范围的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及通信管道工程等,隧道通风、消防、照明、紧急救援、外供电等附属设施)的设计咨询,包含: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施工图设计咨询,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等。 |
2.4勘察设计咨询周期
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及时提交咨询意见,各阶段正式提交的咨询报告时间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如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且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4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意向书,意向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同时具备本章3.1条对应的①②资质或具备③的资质:
(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如为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以牵头人名义提供)、联合体意向书原件(仅联合体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备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同2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9日上午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80号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020-89575041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一路336号(元下田牌坊左侧三楼312室)
邮 编:510420
联 系 人:
电 话:020-36195339
传 真:020-36173090
2015 年11月16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