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码: 2015G504 资格后审 | |
| 建设单位:长春市汇融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长春市汇融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丁基密封减震胶1580万件、污水处理剂2000吨建设项目 |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 |
| 工程地点:绿园经济开发区 | |
| 总投资(万元):2200 | 年度投资(万元):1100 |
| 结构类型:钢结构 | 建筑面积:12432.88 |
| 地上层数:1,1,5,5,1 |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
| 地下层数:0,1,0,0,0 |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钢结构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12-15 至2016-07-31 | |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 | |
|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 | 质量要求:合格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11-16 至 2015-11-20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
|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交易中心窗口或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cjs.com.cn) | |
| 招标联系人: 陈工 | 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
| 报名截止日期:2015-11-20 16:00:00 |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5-11-20 16:00:00 |
| 公告说明: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市(2015)154号、吉建招(2015)4号、吉建招(2015)6号文件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 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通过后到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11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2月9日9:30分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1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