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配套码头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115-55-03-0062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规模:建设1个5万吨级和1个1万吨级汽车滚装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汽车滚装船设计。岸线长度约459米。
(2)主要建设内容:疏浚工程、水工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堆场及道路工程、装卸机械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生产辅助建构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动力工程、自动控制工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大临工程等。其中水工工程包括码头工程、护岸工程。
(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岛
2.2招标范围:广州港南沙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配套码头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及从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含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项目前期报建工作、设计审查的报批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建设期间的服务和配合完善竣工图纸及资料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按业主的进度要求。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设计人于签订设计合同后,60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并交招标人组织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0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按业主进度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各阶段的概算、预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上述时段内。
(3)施工现场技术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和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类似设计任务是指水工结构为5万吨级或以上的码头工程设计任务,需提供设计合同及项目业主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勘察任务是指水工结构为5万吨级或以上的码头工程的勘察任务,需提供勘察合同及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3.3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资格,并主持过水工结构为5万吨级或以上的码头工程设计任务。其他人员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4.2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只能由两个企业法人组成。
3.4.3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办理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4.4联合体承担勘察工作的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应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4.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5.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6)在最近五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等的。
3.5.4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报名窗口为准),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前期基础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备注:办理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必须递交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和按交易中心要求缴纳报名费。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346892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3室
邮 编:51073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2211756
传 真:020-82212796
电子邮箱: zbdl200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