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纳雍县维新镇垃圾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 纳雍县维新镇垃圾环卫设施询价 采购
二、 项目编号: NYZC-2015-40
三、采购项目 : 垃圾环卫设施一批(采购预算:48万元)
具体技术要求、清单详见询价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 获取 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 17 日至2015年11月1 9 日 , 每日 8:30 -1 1:30 、14:30-1 7 :00。
2、 获取 询价文件地址 : 纳雍县 政府采购中心( 纳雍县雍熙镇环城路温州大酒店旁 )。
3、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 供应商既可以是产品制造商,也可以是产品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合法授权);
6、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
A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17时整,逾时报名均不受理
B.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纳雍县环城路温州大酒店旁)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7、 代理商、经销商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仍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或与之对应的公证件备查,并以开标现场审验的资格为准。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17:00止(以本中心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 (3)、未中标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递交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 20 日 上 午1 0 :00时, 纳雍县 政府采购中心。
七、询价时间: 2015年11月 20 日 上 午1 0 :00时
(如询价时间变动,提前2天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857-3524458 传 真: 0857-3536776
电子邮箱: 2654864082 @ qq.com
纳雍县 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