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对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安全现状评价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资金来源自筹。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污泥总处理规模400t/d(以20%DS计),接纳成都市中心城区已建的9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采用半干化+焚烧污泥处理方案。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
1.2项目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
2.招标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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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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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厂区内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编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须通过安监局专家库内专家评审。 |
中标人与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应包括“火力发电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再生能源发电业”;
(3)2012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火力发电业或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或再生能源发电业)安全评价业绩。
3.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406室生产运营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费为15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留存盖鲜章的复印件,介绍信留存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需验原件。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 8日上午10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406室(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李女士、 龚女士
电 话: 028-853209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