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福县横龙镇人民政府委托,经安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村庄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实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5]082号
2 、招标项目内容:村庄垃圾清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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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年)年)/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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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五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35 万 |
3 、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响应服务商,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叁仟元整(人民币),单据上须注明“安福县横龙镇人民政府村庄垃圾清运服务”字样。并确保在2015年11月29日17:00前进入帐户(收款单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 行:工商银行安福县支行,银行帐号:150921610902195265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方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已递交了响应保证金的服务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 所有 磋商 文件应于2015年11月30日 15 :00时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 2015 年11月30日 15 :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响应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县武功山大道456号二楼)。
8 、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响应服务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响应服务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个人中标后须注册成立垃圾清运公司),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9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女士 13970671028
采购代理机构0796-7624898 15387772211 传真号 0796-7624898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