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通榆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 、招标项目: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 TYZC2015- 863 、项目概况:详见标书
4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6.1 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以上(含);
6.2 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 新版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 )公告期限内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
8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 2015 年 11 月 1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 : 00 -- 11 : 00 、 14 : 00 -- 16 : 30 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9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00 时之前送达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需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
10 、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 1%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00 时在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过时不候。
12 、交货时间: 签定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
13 、付款方式: 首付合同款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0%,另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运行使用五年后,中标方履行合同之规定,结清。
联系地址:通榆县民主路 1037 号,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联系人:李艳波 联系电话: 0436-4221002标书发售联系人:潘浩澎 联系电话: 0436 -- 5000177邮政编码: 137200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 年 11 月 1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