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908404
工 程 名 称:惠盐高速公路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开口工程(勘察)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00时 至 2015年12月09日10:30时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抽签法
淘 汰 方 法:票决淘汰法
招标部分估价:228.6200万元
招 标 内 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开口工程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为互通式立交(最终方案以交通、规划等部门意见为准),是连接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的主要道路,有边坡高度≥15m岩质边坡。
勘察(含初勘、详勘)、测绘、地下管线探测、管线勘察、岩土设计、其他阶段勘察等。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联 系 人:刘畅萱、王航、林杰扬
联 系 电 话:8955130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8日18: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18: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9日10:30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他:
■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 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
■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
■ 其他: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注:本工程采用网上截标,我中心窗口不受理本工程截标。
重要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3、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