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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污水处理二期及再生水利用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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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吉林
有效期至: 2015-11-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1-19 11:5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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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JY2015CC007EPC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辽市污水处理二期及再生水利用扩建工程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335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及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30%,贷款70% ,已落实。招标人为 双辽市蓝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 本工程内容包括在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新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本项目拟采用MBR膜工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2.5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 建设地点: 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调试、配合试运行、修补缺陷等工作。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669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15 年 12 月 15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15 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标准中的 A 类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及以上与本次招标工程性质和规模类似的设计和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一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提供近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3.7外省单位承揽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备案(设计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施工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窗口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4.3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6)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现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双辽市蓝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林省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 系 电 话: 0434-724668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金川街107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 0431-85651541、15567777156
传 真: 0431-85651541
收款人全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帐号: 1636326092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5 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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