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TXJ-0392-2015-0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基础函[2014]19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部、省补助及市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起点位于鹤壁市新老城区快速通道连接线(Z001)南水北调桥西,路线沿现状道路自南向北,经刘庄、辛村,在庞村以西淇河湿地公园处设庞村互通,之后路线跨越淇河,经马圪垱村、朱家、王滩,在许沟村南再次跨越淇河,经后沟、西柴厂、上庄、上峪乡,至同力水泥厂以南路线与牟山大道平面交叉处到达本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16.716公里。沿线途径淇滨区、淇县、山城区。本项目路线全长16.716km,全线总用地1914.4亩(含养护工区、老路、互通、连接道路等),其中老路用地381.4亩,扣除老路新增用地1533.0亩;沥青混凝土542.3千平方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全线共设桥梁787.14米/4座,全部为加宽利用桥梁;涵洞49道,天桥4处,通道7处;互通立交1处,连接道路10处,平面交叉27处;养护工区1处。
2.2技术标准: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河南省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3勘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6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设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号S225S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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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号 |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 |
里程(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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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5SJ |
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16.716公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完成每条里程在15公里以上(含15公里)一级公路的勘察设计不少于两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 20 日 - 2015年11月26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 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7日之前公示招标人控制价,请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二:招标控制价】。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11月30日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本项目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时间 2015 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鹤壁市公路管理局院内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0392--699802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392--6998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0993
监督单位: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蔺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50316
201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