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ZB-D15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半焦电厂新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3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1.1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5.1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4台2.5万千瓦燃半焦热电联产机组等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桦甸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2.1.3勘察、设计工作周期:工程勘察周期:30 日历天;设计周期: 9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勘察、 设计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策划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3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设[2011]22号、吉建设[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 时00 分至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下同)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详见吉建招[2013]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彦龙 电话: 0432-664739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赵彬宇 电话: 0432-62086156
监督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