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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路(华山路~明州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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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2015-11-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1-20 10:1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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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2015-16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辽河路(华山路——明州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起华山路,北至明州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道路全长约462米,规划路幅宽度42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及电力、通信、给水、燃气等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等配套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
项目概算:约19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约73万元(其中勘察费为20万、设计费为53万)
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勘察、扩初):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两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市政或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分别报价能力。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0.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20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25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
5.2 在 2015年12月10日 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 2015年12月10日 14:30 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 在 2015年12月11日 14:30 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 —> 在 { 已报名项目列表 } 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 —> 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 { 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 } 列表 —> 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 2015年12月11日 14:30 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 1 )在 { 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 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 2 )在 { 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 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16日 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登记类型为年度登记(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确认采用:综合评估法(二)的,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制评审、还评资信标、商务标,将投标人各自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 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傅渭贤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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