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50415
项 目 名 称:石岩街道垃圾转运站及公厕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5041501
招标工程名称: 石岩街道垃圾转运站及公厕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石岩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宝安区石岩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何境春 办公电话:0755-23028931 移动电话:1881391575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江兵兵 办公电话:27355413 移动电话:27355413
计划总投资:905.76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46.939991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24个小型垃圾转运站及7个公厕更新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预算)审定书》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5日 至 2016年5月22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0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5年11月27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共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市政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6、项目经理一级、二级、三级已停止使用。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3)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