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定襄县河边镇南王乡季庄乡垃圾填埋场可研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定襄县河边镇南王乡季庄乡垃圾填埋厂可研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DXCG2015-GK066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供应商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范围及内容:定襄县河边镇南王乡季庄乡垃圾填埋厂可研编制项目
河边镇:距离县城约25公里,垃圾填埋厂总库容不小于30万m,占地面积约为15429.4㎡;南王乡:距离县城约8公里,垃圾填埋厂总库容不小于50万m,占地面积约为25315.6㎡;季庄乡:距离县城7公里,垃圾填埋厂总库容不小于48万m,占地面积约为24327㎡
3、采购预算: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4、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包不允许再分包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9、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10、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A4规格)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北京时间9:00-11:30, 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 时
2、地点: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定襄县住房保障和城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贺丑云
联系电话 : 13935007628
采购代理机构: 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定襄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西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 0350-60386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定襄县支行
账号:0512041609026457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