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利川市柏杨坝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利川市发改局以利发改地区[ 2015 ] 2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污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8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利川市柏杨坝镇。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12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16 年 8 月,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下午5 时 30 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eszggzy.cn/ ,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后下载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该费用售后不退,购买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交纳,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 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参考: 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21089226.html , CA 锁办理参考: 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2050585.html )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 ¥200000.00元 ) ,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2015 年 12 月 14 日 下午 5 时 30 分前到帐。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账号: 42001728608059009999- 102839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 571 号
行 号: 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 ( 项目名称、标段 ) 投标保证金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 下午 3 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3 本省以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备案机关办理的备案资料和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登记资料;省内州外企业需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登记资料(备案、登记的相关要求及表格请自行在恩施州住建委网站查阅下载)。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大道 51 号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718-728663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家居写字楼 802 室
邮 编: 445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718-8270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