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莱芜市牟汶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及监理项目
二、招标人: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四、招标项目描述: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莱芜市牟汶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及监理项目招标,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EPC,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第二标段监理,主要内容包括整个项目过程的监理服务。每个标段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不能兼投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质量标准:第一标段:设计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第二标段:达到合格标准。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留存)报名:
(1)第一标段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联合体协议(如若联合体)。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组成联合体的各单位均须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
(2)第二标段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于2015年11月 25日至2015年12月0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600元/份,第二标段300元/份,售出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丽、郑玉芳、李燕 联系电话:0634-6220058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