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镇铁中40吨供热锅炉项目已由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口县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林口镇铁中40吨供热锅炉项目
2.2建设地点:林口镇铁中供热站院内
2.3建设规模:建设安装40吨供热锅炉及附属设备
2.4投资额:约 46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质保工程师证书(锅炉安装)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4企业近三年承担过性质相同,规模、金额大于本工程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性质相同,规模、金额大于本工程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且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1)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2)提供中标信息内容必须为具体网站可查,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查询网址。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出具当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出省备案介绍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25日至 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报名,预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资质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及身份证(质保工程师1人、质量安全工程师1人、行业管理负责人1人、技术工人2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真实、有效)、(2012-201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省备案介绍信》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企业,于 2015年11月25至2015年12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购买招标文件,预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要求
报名时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同时到场进行验证,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口县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口县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联 系 人:姜主任 联系 人 :陶玉婷
电 话:13039719117 电 话: 0453-6177168
201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