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395号)要求,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 HFXZFCG2015 ―290号
二、项目名称 :鹤峰县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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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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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与监测评价 |
1 项 |
政府采购 |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提交成果;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评价需于2016年1月31日前提交成果。 |
说明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及付款方式等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单位需要具备土地规划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通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登记备案,近三年内在恩施州有土地整理项目工作经验。
4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土地规划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副本原件)、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登记备案证明资料 (复印件)、业绩资料(合同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30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政府采购股, 报名 领取询价文件,但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1日上午11:10-11:30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 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服务费、化验费、后续服务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期服务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国土局 张先生 电话: 18064258899
附件: 1. 鹤峰县 2015 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 说明
2. 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