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JLA-2015-067
二、项目名称:鄂托克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三、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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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技术规格 及参数要求 |
预算 金额 (万元) |
标包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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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质检测专用车一辆 |
性能要求:现场巡查,样品采集运输、现场测定;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经典全顺短轴多功能六座物流车,外部4666*1974*2200,柴油发动机,型号JX493ZLQ4,排量2.8T,排放标准为国Ⅳ(以上配置为基准配置,如有涉及到的品牌型号均作为参考,不含任何倾向,如投标单位不能完全符合此要求,可相当于或优于上述配置投标。) |
18 |
第二标包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备提供此次货物能力,且营业执照范围与所投项目相符;
2.1 第二包要求:水质检测专用车代理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代理证明或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相关证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3室。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4.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5:30时。
5. 报名登记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具有彩印公章。
(8) 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代理证明或产品授权书 原件、授权厂家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需在开标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原件审验(未提供者,可能导致其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时前送达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开标会议室(鄂托克旗气象局办公楼东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时整
2. 开标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开标会议室(鄂托克旗气象局办公楼东侧)。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联系人:苏建忠 电话:0477-6221197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采购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牛晓宇 电话:0477- 6212785
投诉电话:0477-6212730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