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水务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
(一)项目名称:红河县水务局“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
(二)采购内容: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系统 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设备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720/1080P带视屏会议终端,2.0多媒体有源音响(含1摄像头、2话筒和2音箱))4套、大屏幕液晶显示屏( 50寸,高清LED液晶)4台、路由器(带VPN功能的路由防火墙)4套、台式计算机(I5/4G/1T/DVDRW/20寸显示器)4台、交换机(24口,千兆网口)4台、光纤线路(10M宽带)4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6万元(贰拾陆万元正)。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 、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是实现与公共信息部门或单位的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联动发布,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建设预警短信网关,提高预警信息群发能力,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县乡网络互联,视频会议互联互通。
2 、根据红河县2013 、 201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2年的供货、安装及软件升级均由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已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安全可靠,并对该系统的软硬件设备提供技术支持。
3 、根据云财采[2014]2号文件 第二条 第 九、 第十款 规定:“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 “基于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因此,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昆沙路东侧小屯山明日城花园39栋11层1105-1106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红河县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所属具体情形
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
采购单位
红河县水务局
项目名称
红河县水务局“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
项目金额
26 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2013 、 2014 年度使用的山洪灾害 非工程措施建设 系统软硬件性能稳定,功能完善,完全满足要求。本项目是在原有系统上扩建,若加入其它品牌型号的软硬件,将会存在兼容性和功能品质的一致性问题,影响管理和使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王兴发 工作单位:红河县水务局 职称:工程师
专家2论证意见
原系统性能稳定,使用效果好,为使新建的系统与原来系统完美匹配,节约软件方面的投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普文康 工作单位:红河县水务局 职称:工程师
专家3论证意见
原有系统稳定可靠,管理(使用)人员对系统熟悉,拓展系统能够节约管理(使用)人员的学习费用,避免兼容风险。
专家姓名:谷朝辉 工作单位:红河县水务局 职称:助理工程师
综合论证意见
为使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与原有的系统达到软、硬件无缝对接,且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实安全可靠的系统。据云财采[2014]2号文件第二条 第 九、 第十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新扩建设备。
专家组: 王兴发 普文康 谷朝辉
论证日期:2015年11月25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单位,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1份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红河县水务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系电话:0873-4621514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红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873-4621514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
(一)项目名称:红河县水务局“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
(二)采购内容: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系统 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设备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720/1080P带视屏会议终端,2.0多媒体有源音响(含1摄像头、2话筒和2音箱))4套、大屏幕液晶显示屏( 50寸,高清LED液晶)4台、路由器(带VPN功能的路由防火墙)4套、台式计算机(I5/4G/1T/DVDRW/20寸显示器)4台、交换机(24口,千兆网口)4台、光纤线路(10M宽带)4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6万元(贰拾陆万元正)。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 、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是实现与公共信息部门或单位的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联动发布,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建设预警短信网关,提高预警信息群发能力,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县乡网络互联,视频会议互联互通。
2 、根据红河县2013 、 2014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2年的供货、安装及软件升级均由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已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安全可靠,并对该系统的软硬件设备提供技术支持。
3 、根据云财采[2014]2号文件 第二条 第 九、 第十款 规定:“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 “基于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因此,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昆沙路东侧小屯山明日城花园39栋11层1105-1106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红河县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所属具体情形
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
采购单位
红河县水务局
项目名称
红河县水务局“ 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
项目金额
26 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2013 、 2014 年度使用的山洪灾害 非工程措施建设 系统软硬件性能稳定,功能完善,完全满足要求。本项目是在原有系统上扩建,若加入其它品牌型号的软硬件,将会存在兼容性和功能品质的一致性问题,影响管理和使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王兴发 工作单位:红河县水务局 职称:工程师
专家2论证意见
原系统性能稳定,使用效果好,为使新建的系统与原来系统完美匹配,节约软件方面的投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普文康 工作单位:红河县水务局 职称:工程师
专家3论证意见
原有系统稳定可靠,管理(使用)人员对系统熟悉,拓展系统能够节约管理(使用)人员的学习费用,避免兼容风险。
专家姓名:谷朝辉 工作单位:红河县水务局 职称:助理工程师
综合论证意见
为使红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项目 与原有的系统达到软、硬件无缝对接,且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实安全可靠的系统。据云财采[2014]2号文件第二条 第 九、 第十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新扩建设备。
专家组: 王兴发 普文康 谷朝辉
论证日期:2015年11月25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单位,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1份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红河县水务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系电话:0873-4621514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红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873-4621514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