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目的
1.1.1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2015年广州沙溪机楼高低压系统扩容项目—高低压系统及供电电缆施工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江南大道南1008号
1.2.3 工程范围:(1)电源1:由原红棉F22专线供电保持不变;本期新增电源2,采用双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主供电源1:由池窖F9供电;由池窖站新出专线F9(敷设300mm2电缆)至本期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新建专变房;主供电源2:由池窖F23供电;由池窖站新出专线F23(敷设300mm2电缆)至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新建专变房。
(2)原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不变;本期新建高压室1间、专变房、低压配电房;
(3)电源1由红棉F22供电,原专用变压器5×2000kVA+1×1250kVA+1×800kVA+1×1300kW(10kV空调高压机组)不变;容量合计:13350kVA。电源2主供电源1由池窖F9供电,本期新装专用变压器3×2000kVA+1×1300kW(10kV空调高压机组),容量合计:7300kVA;主供电源2由池窖F23供电,本期新装专用变压器2×2000kVA+1×2000 kW(10kV空调高压机组),容量合计6000kVA。增容后总容量合计:26650kVA。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府国用(2008)第01100152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中电信广州[2015]566号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工程费用暂定为人民币4600万元,其中高压部分约1800万元,低压部分约28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9.9176万元(含税)。
1.2.8 招标内容:沙溪机楼高压及低压系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根据沙溪机楼的地理位置、用电负荷、所在地的配网现状,提出本工程采用电缆敷设+架空线+电缆的形式的路径方案。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本项目永久用电公用配套接入系统工程10kV用电工程。负责到市政相关部门咨询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建审批;根据规划部门、地保部门要求负责从供电处至沙溪机楼约5公里的线路测量勘察,提供相关技术(图纸、造价等)文件(含电子版),协助招标人向供电部门、规划部门办理施工报建工作、提供永久用电报装需要的相关用电负荷数据;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工作,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和指导。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无。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由申请人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远晖商厦423号8楼809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6.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7 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投标限价为154.9176万元,工程勘察费投标限价为5万元。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电话:电话:020-3882348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888383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唐工13662453433、简工13316136810
1.11.4 传真号码:020——83766999
1.11.5电子邮箱:gczbgzdx@163.com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823489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日期: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