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小区垃圾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 2015-0104988-LHYT-0005884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按照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整体要求,对小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该项目成本计划已下达,具备招标条件。 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垃圾清运服务,主要为兴隆处部分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工程量为暂估,结算时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服务标准执行辽河油田中心矿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暂行)。 (2)、建设地点:_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公用事业处管辖小区。 (3)、工期: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 12 月31 日。 (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____2015年W第151798号____的招标文件。
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垃圾清运服务,主要为兴隆处部分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工程量为暂估,结算时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服务标准执行辽河油田中心矿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暂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同时承揽过相关服务项目,且业绩良好,具备同类项目服务能力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上述相关证件原件,以便查看。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企业实行资格后审,具体的审查标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 月28日至 2015 年 12 月 4日,上午 8:00至 11:00 ,下午 13: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兴隆台公用事业处企管法规科506室 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2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 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兴隆台公用事业处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_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____贰_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 辽河油田兴隆台公用事业处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兴隆台公用事业处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80#
邮编: 124010
联系人: 马杰
传真: 04277863310
电话: 04277860106
电子邮件: lh_maji@cnpc.com.cn
开户银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账户名: 辽河石油勘探局兴隆台公用事业处
账号: 2100 1730 1080 5900 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