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取缔“小锅炉房”及新增负荷供热入网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核准证号:平发改投资核字[2015]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平泉县
2.2建设内容:新建DN100——DN700一次热水管网16.371千米;拆除、改建13座小锅炉房,新建热力站28座;新建DN25——DN400二次热水管网59.198千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1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5年。
2.4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且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2015年12月4日17时00分。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5.3报名须知:首次报名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q.ggzyjyw.com/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会员登录系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交易文件下载系统;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8:30-9:00分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且加盖公章。
5.5招标文件获取:网上下载电子版,不发放纸质版。
5.6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查看相关内容,否则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份 800元/份,开标前1小时交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市平泉县
电 话:0314-6200586
联系人:周艳阳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电 话:0311-86063928转816
传 真:0311-86219087
联系人:解阳、王波
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14-6053390。
201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