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报名第(5)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如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施工单位提供)。
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和现场踏勘证明书格式按补充附件格式填写。
其他内容不变,按原招标公告执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5年12月7日16:00
招标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5年11月30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一、联合体成员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丰顺县留隍、丰良、潭江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BT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勘察单位(名称) 承担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工作;设计单位(名称) 承担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跟踪指导工作; 施工单位(名称) 承担 本项目施工投资及施工建设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
成员一名称: (盖章)
(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三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丰顺县留隍、丰良、潭江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BT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施工单位 (单位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项目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设计单位 (单位盖章)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 丰顺县留隍、丰良、潭江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BT 进行了现场踏勘。
注: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前,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身份后,凭现场踏勘证明图片进行盖章证明(踏勘人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
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建设单位:(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
2015.11.26补充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