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省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质仪器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 概况
2.1 招标编号:N5300000000315001660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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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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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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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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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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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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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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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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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 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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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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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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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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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大理、版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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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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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固相萃取定量浓缩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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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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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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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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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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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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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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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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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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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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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玉溪、红河、临沧、文山、昭通、版纳、德宏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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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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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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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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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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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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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版纳、昭通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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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项目共分 4 个标,投标人可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投标人需对每一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分标段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命名格式:(如标段 001 : N5300000000315001660-001 )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技术要求 ” 。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验收完毕。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
2.5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落地交货 ■安装验收完成
2.6 本次招标:标段1和标段2接受进口产品,标段3和标段4不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采购预算:标段001:人民币60万元;标段002:人民币45万元;标段003:人民币96万元;标段004:人民币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授权产品详见“技术要求”)
3.3 投标人 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但投标人须先注册入库后方可报名,具体购买程序详见“附件:远程注册、报名指南”。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联系人:畅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项目负责人:刘心田
项目参与:王丹阳
联系电话:0871-65316494、65322748
传真:0871-65348547、65332594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银行帐号:250201600902454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