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5]243号文件、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署发改字 [2015]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松岭区小扬气镇;
项目总投资:3321万元;
工程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3吨,日处理垃圾渗滤液20吨,垃圾处理场总占地面积5.2公顷,总库容为55.2万m?;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垃圾卫生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和管理区以及配套的公用设施;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至2015年12月20日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1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166459868090,开户行: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9时0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5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7--3321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