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九江分公司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可研已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批准文号:石化股份计【2014】416号),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项目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已具备招标条件。九江分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套12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及其系统配套等。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九江石化厂区内
1.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项目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内容的抽检和复查,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工程量约为50万元。
1.5 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7月20日;完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批准的网络计划为准。
1.6 工程质量要求:检测指令执行率100%;射线检测底片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8.50%;检测评定准确率不低于98.50%(危险性超标缺陷不得错评和漏评)。。
2 合格投标人: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者质检总局核发的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波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核准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2.3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不邮寄,报名人必须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3.2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12月7日,每天8:30-11:30、13:00-16:30。
3.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九江石化 分公司大楼501室。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2中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现场勘察
4.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4.2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以银行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其它
6.1无论中标与否,对投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6.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
1.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2. 联系人:甘海豪;
电话:0792-8492447 13607026912;
电子信箱:ganhh.jj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