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来财采[2015]003号计划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域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服务实行竞争 性谈判采购 , 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 来凤县域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服务
二、谈判编号: LFCG -2015-02c(2)
三、项目内容: 来凤县域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四、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 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具有同类项目规划编制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4.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5.1 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谈判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
7.1 凡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于 2015年3月12日 16:00时 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 肆仟元整(¥4000.00元) 的谈判保证金。
7.2 谈判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56255754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 2015年3月12日 16:00时 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谈判响应无效,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谈判供应商签到截止时间:
所有 参加 谈判 的供应 商 代表必须在 2015 年3月13日 9:00 时之前 到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签到并递交谈判文件;超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 2015 年3月13日 9:20 时 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采购人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成兵
联系电话: 1347789300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宋 杰、覃庆成
电话/传真: 0718—6277876
二○一 五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