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津市市保河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津市市保河堤集镇绿化、路灯维护、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津市市保河堤集镇绿化、路灯维护、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JSCG2015-10
采购代理编号: HNTJZB-CDCG201 5 - 006
三、采购预算价:38.728万元。
四、采购内容:津市市保河堤集镇绿化、路灯维护、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5.1.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
5.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资格要求:
5.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6.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6.1.1有意供应商请于2015年 3 月 2 日起至2015年 3 月 4 日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sggzy.com)资料下载栏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200元/套,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1.2下载方式:供应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3月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谈判时间: 2015年3月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7.3、谈判地点: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8.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由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仟捌佰元整 。
8.2缴纳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根据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缴纳保证金相关内容,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 4 日17:00时前。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户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注:以上四个账户投标人任选一个,转账时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津市市政府采购办和市纪委监督。津市市采购办电话:0736-4237889,津市市纪委电话:0736-4240110
九、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津市市保河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克文
电 话:138073667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勇
联系电话:0736-7367988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联系人:蒋巍巍
联系电话:0736—4258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