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门港新会港区广东江门新会IGCC发电实验平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540D1430389
日期:2015年12月3日
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东粤电华清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门港新会港区广东江门新会IGCC发电实验平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粤电华清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有限公司。新会发电厂厂址地处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银洲湖西岸、工业发展区兰屋村附近,厂区占地约147.67公顷,厂内规划建设1×120MW国家级IGCC发电试验平台项目、8×350MW级天然气发电项目、1×400MW国家级IGCC发电试验平台项目和2×400MW IGCC发电项目等项目。
1×120MW国家级IGCC发电试验平台项目由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公司、北京华清燃气轮机与煤气化联合循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燃气轮机与煤气化联合循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江门市大光明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广东粤电华清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三方出资比例为55%︰35%︰10%。
江门港新会港区广东江门新会IGCC 发电实验平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即江门港新会港区国家级IGCC发电试验平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以下简称“码头工程”)是燃气轮机与煤气化联合循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120MW IGCC发电试验平台项目(简称“1×120MW国家级IGCC发电试验平台项目”)的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1个3000吨级码头泊位以及配套的港口设施的勘察设计和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612-1540D1430389
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1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3工期要求:
投标人在本合同下的设计工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具体实施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初步设计文件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给委托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设计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5年以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经验,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工作经验;
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具有类似工程设计负责人工作经验;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勘察工作经验,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负责人工作经验。
类似工程指:3000吨级或以上散杂货、件杂货、集装箱或多用途码头。
(4)、近3年内,投标人应:
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前3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3.2 业绩要求:
1)承担过3个(或以上)3000吨级或以上散杂货、件杂货、集装箱或多用途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需提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业绩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并允许招标人向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开,接受各投标申请人的相互监督;一旦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接到有关其所填写的业绩存在造假的投诉,投标申请人立即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补充提供被投诉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联系该业绩的业主进行实地核实;如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业绩存在造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善意提醒:请各投标人注意:本项目将在评标时通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公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情况,公示期1个工作日,若投标人对公示业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实名书面向招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投标人除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及发包方的固定电话供招标人核对,且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④根据要求编制和准备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⑤按要求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⑥等候来自招标代理机构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⑦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4.2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0日。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0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4.3.2、发售时间: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报名: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详见附件。
5.2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取全部满足本项目报名要求并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为该项目的投标人。
5.3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必须递交申请报名资料至本公告第10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
邮购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必须递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本一套(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并请提供用本公告附件填写的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投标人的信息所用,请投标人将资料一起发送招标代理邮箱跟大@163.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
5.5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经核查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5.6在必要时,为有助于对申请报名资料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申请报名资料的组成部分。在本阶段的澄清中,投标人对澄清问题应一次性予以清晰明了的回复,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第二次第三次补充资料;对于不是因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招标人有权不接受。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方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0.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谢鸿宇、王勇新
电话:020-83541795、83544078
传真:83565537
E-MAIL:gdjdsbzb@163.com
户 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 号:3602000109000326441(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或服务费)
10.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华清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南西园新村2号
联系人:李炜、朱卫宁
电话:0750-6378628、0750-6378615
传真:0750-6451122
广东粤电华清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