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仙女河污水处理厂通勤客车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竞标。
1、项目名称:仙女河污水处理厂通勤客车服务
2、项目编号:LNWX15442-C
3、招标内容:
序号
线路
往返里程
车辆
车型
工作内容
西线
西瓦窑市场(皇姑区鸭绿江街)-
仙水河污水处理厂(于洪区吉力湖街162号)
60公里
1台
不少于
33座客车
接送职工通勤服务
东线
金杯汽车制造厂(河区方家栏)-仙水河污水处理厂(于洪区吉力湖街162号)
60公里
1台
不少于
33座客车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非沈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沈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管理能力;
4.4具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具有旅客运输或包车客运);
4.5在2015年内出现重大交通以上事故的单位及其所属分公司均一律不允许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03日-2015年12月07日(每日8:30-16:00)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西侧)。
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9、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09:30时
10、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4楼西侧)
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支票、电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62号
电 话:024-25200966 传 真:024-25200966
联 系 人:焦晓波、李博书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西侧)
联 系 人:佟抒鸿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沈河支行
帐 号:422020100100004082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