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2-2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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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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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温州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依据发改能源( [2014]866 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本工程建设 2 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装置。四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 2015 年投产发电。总投资约为 47 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计划于 2015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能温州电厂 “ 上大压小 ” 扩建工程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吸附式润滑油滤油机、真空式 EH 油滤油机 1 、标段内容:汽轮机润滑油净化装置;抗燃油净化装置;给水泵汽轮机润滑油净化装置及滤油小车,及相应的备品备件。 2 、资格条件: 2.1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4 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应有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的同类型设备 1 个工程且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设备型式等信息的页面)。
2.5 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2.6 投标人
6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前往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 招标人地址: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 8 号白马大厦 5 楼
联 系 人:陈 微 联系电话: 0571-8537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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