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环保改造监理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招标范围
3.1、工程概况: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225MW)机组,为“苏联塔干洛戈红色工作者”工厂制造的TпEAC系列Eп-670-13.8-545KT型锅炉, 1989年投产,机组配备4电场除尘期和海水+废灰乳脱硫工艺的脱硫系统,没有脱硝装置,需进行改造和新增。
3.2、监理范围包括:3号机组环保改造工程监理,主要内容为新增脱硝装置(包含氨区和低氮燃烧器)、除尘拆除重建、脱硫拆除重建(海水脱硫)和引风机改造工程。
3.3、监理最低配置要求:总监、安全、土建、脱硫、除尘、脱硝和电气各1人
3.4、计划工期:电除尘改造工程施工工期约5个月,脱硫改造工程工期约7个月,脱硝改造工程工期约7个月。工程结算按实际工期执行(部分专业监理由于工作时段长短不同均按实际工期结算)。
4、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工程监理的编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5、资格审查条件:
5.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应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同类等级监理资质,
2)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3台以上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新建工程监理业绩,所有监理人员要求能讲普通话、年龄应在50岁以下、且能满足现场工作要求。
3)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综合专业素质能力,至少熟悉钢结构、管阀、转机、压力容器、防腐和保温方面质量验收和工程管理能力。要求乙方所有监理组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职称,能熟练应用电脑。投标时或合同签订一周内,提报监理人员的资质及工作经历情况,并提交甲方确认、认可。
6、资格审查文件(请注明参加预审的标段名称)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6.1 投标人声明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6.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6.4企业的资质;
6.5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6.6近三年投标风电场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6.7三年内介入诉讼情况证明。
6.8银行资信证明: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7、
8、报名时间地点
注: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审查表和资质审查文件的电子版均需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须自行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6日
报名地点:大唐山东新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金石馆1618室
邮编:266061
联系人:于凌
联系电话:0532-55561006
9、招标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招标代理机构:大唐山东新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