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函【 2015 】 52 号、渝发改农【 2012 】 1493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水质监测站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专项补助及业主自筹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自治县平凯街道护国村易家院子组。
2.2 建设规模: 框架结构四层(不包括架空层),钻孔桩基础,层高3.9米、3.6米,总建筑面积约1839.77㎡。
2.3 工程投资:约 300 万元。
2.4 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土建及安装工程 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4 日起,在 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自治县中和镇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水质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秀山县中和街道乌电大楼 7 楼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富力海洋广场 2 栋 9-3
联系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 : 白先生
电 话: 15084345687 电 话: 15320469658
2015 年 12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