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水处理设备专业化维护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57037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范围内。
2.2工作量:131台过滤器进行四轮现场润滑、点检、反洗、反吹扫等维护保养工作。
2.3服务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274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需求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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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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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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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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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单位需求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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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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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一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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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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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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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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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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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内容。
3.2近几年具有水处理设备专业化维护同类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3企业近三年无法律诉讼纠纷及安全环保事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时间:自2015年3月4日至3月10日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4.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
4.4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会场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5年3月24日上午09:30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037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地址:陕西西安高陵泾渭工业园区长庆工业园长庆办公基地
邮编: 7454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络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向远明、胡智运、张益超
联系电话:029-85239977 15934865651
传真:029-85239977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2015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