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宁(贺)发改备案【2014】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蓝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贺兰县财政划拨(详见贺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40号文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暖泉工业园区。
2.2招标规模及范围:建3500立方米浮流式初沉池、5000立方米x2进水调节池、1000立
方米出水池和泵站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非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的企业需提供进宁施工备案手续),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价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企业为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3 日至 2015 年 3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北京东路49号世纪小区综合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时携带施工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外地企业为一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一套
注:外地企业需带进宁施工备案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蓝星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49号世纪小区综合楼
联系人:邓鹏柱 联系人:王晓娟 柳丽峰
电 话:0951-8991611 电 话:0951-3875277
201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