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永福县财政局永财字 [2015]92 、 129 、 131 号文 确认, 项目编号为 YF2015-SG-004 的永福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茅江小区洲坪街段、西江桥头至坪岭林场廉住房段、武装部门前段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预算总造价、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Ⅰ标段: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1197054.79 元(其中:预算价 1084390.55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8570.47 元,规费、税金 84093.77 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1084390.55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Ⅱ标段: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893429.75 元(其中:预算价 793861.45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0411.33 元,规费、税金 79156.97 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793861.45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Ⅲ标段: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777185.44 元(其中:预算价 696277.24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8685.75 元,规费、税金 62222.45 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696277.24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高于本工程相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 2011 】 6 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单位: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福县永兴大道 73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0773- 85560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 B-4 栋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73-5856321
2015 年 12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