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青岛啤酒(石家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厌氧系统改造项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岛啤酒(石家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
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环保设备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提供的设备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
4)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5)具有啤酒生产废水处理经验。
6)自2010年至今,承揽国内啤酒销量前五大啤酒制造商啤酒废水处理新建、改造项目且合同额大于500万元。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在藁城区宏业招标有限公司(廉州西路1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啤酒(石家庄)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许亚彬
电 话:13333388120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藁城区廉州路160号
联 系 人:王超
电 话:15232106655
备注:由于操作问题,系统无法修改特此说明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