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格 后 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5-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长春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三批)二次招标已由长城乡联【20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宽城区规划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万达广场北侧),位于北凯旋路至北人民大街;丁三十三路,位于南阳路—景阳大路,丁三十三路北起景阳大路,南至南阳路;硅谷大街延长线工程,位于乙三路至腾达路,硅谷大街位于长春市西南部,道路工程起点为乙三路;南部新城丙六十八路,位于乙三路-丙五十一路;南部新城二线污水(干管)建设工程,位于丙七十六路-东南污水处理厂;西部新城丁三十八路,位于丁三十六路至双丰西路;西部新城丁三十五路,位于双丰大街至双丰西路;西部新城乙三路,位于双丰大街至西四环路;西部新城丁三十路,位于景阳大路—皓月大路;丁三十一路,位于景阳北路—景阳大路;景阳北路,位于乙二路—老西环城;宽城区丙二十一路,位于九台路-丙二十二路,起点九台路,终点丙二十二路;宽城区丙十五路,位于九台路-丙十二街,起点九台路,终点规划丙十二街;宽城区乙十三路(含桥),位于北凯旋路至丙八十六路,起点北凯旋路,终点丙八十六路。
2.2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3 工作内容:管线排迁综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概预算、工程量清单(不另 计费)
2.4 成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道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勘察负责人:要求道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8年以上工作经验。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地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完外地企业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16日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第四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徐 宁
电 话:0431-81815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