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大洼临港经济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服务单位。
2 、资金来源:自筹和争取上级扶持。
3 、建设地点:大洼临港经济区。
4 、勘察范围:拟建600吨/天处理槽1座,长20.90米,宽14.20米;900吨/天处理槽1座,长25.10米,宽12.05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筑物面积104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勘探孔施工、土样、现场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室内资料整理、勘察报告编制及后期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5 、勘察周期:合同签定后8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 、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 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8 、投标保证金:800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5日13: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大洼临港经济区
联系人:范海涛
联系电话:159427001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吴崎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2622088
电 子 信 箱: ykgxz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