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锦州石化公司1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脱硝助剂第二次招标公告【变更】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辽宁
有效期至: 2015-12-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12-17 09:4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经理    未注册
  • 地区辽宁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5-060
  一、招标条件
  1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脱硝助剂招标项目已通过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1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脱硝助剂
  2、招标范围或数量:
  2.1 招标范围:脱硝助剂;
  2.2 数量:根据《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个月试用期间由投标方自行确定消耗量,要求不超过15吨。
  3、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首批试用招标货物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到货,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总价(含各项税费到厂总价;分解报吨单价及各项税费)。
  7、试用期间未达到性能保证、对投标方装置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或实际使用数量多于核算数量,视为不符合投标方要求。
  8、付款条件:
  8.1 货到验收合格,试用2个月后达到招标方要求时,由招标方技术部门出质量达到要求报告后付款100%;价款支付方式包含且不限于承兑汇票。
  8.2 因试用数量由投标方核算,试用期间实际使用数量少于核算数量,结算数量以招标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8.3 试用期间未达到性能保证、对装置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或实际使用数量多于核算数量,买方单方可立即停止使用,多余量原价退回厂家,对已使用量款项不进行结算;
  8.4 试用1个月内,未满足排放烟气中NOX含量小于240mg/m3,扣除1个月内已使用量款项的10%。
  9、试用期间对招标方装置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取消其3年内参加招标方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商定后,由投标方进行相应赔偿。
  10、服务要求: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其他:
  11.1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00万元。
  11.2前一推荐中标人试用期间若未达到招标方要求,招标方可单方立即停止试用,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试用,依次类推,直到确定最终中标人。
  11.3 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制造招标货物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所供产品必须在国内催化裂化装置(贫氧条件下)有使用业绩,能完全替代原铂CO助燃剂功能,排放烟气中NOX含量不大于150mg/m3。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 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2日,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办公楼(商务楼)604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合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电汇、转账等)。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厂外4#办公楼(商务楼)608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李永谦(商务) 张文民(技术)
  电 话:15304161158 15304160253
  电子邮件:jzshliyq@petrochina.com.cn zhangwenmin@petrochina.com.cn
  传 真:0416-4150652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单位: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李春艳
  电 话:0416-4264609
  电子邮件:jzshlicy@petrochina.com.cn
  传 真:0416-4264936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锦州石化公司招标办公室
  2015 年12月17日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