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东县稔山镇
(四)工程造价:2204053.45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本工程接入稔山镇新村村10KV白云线F21线113号塔至垃圾综合处理厂入口;新建架空线路长度2.2公里、埋设电缆约2公里,增设铁塔10基、水泥杆36根。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本工程涉及的青苗补偿及征地补偿等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补偿款限额在30万元内,凭相关有效补偿资料及凭证,按实际发生补偿金额支付给中标单位(补偿款不包含在工程造价内)。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为5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二、报名条件: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电力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人;施工员1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 、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8 、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9 、须提供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交易员进场证,提供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提供社保查询网址)。
10 、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放于正本(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自开具之日起两月内为有效)。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对。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于2015年12月 17日至2015年12月 2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携带以上要求的资料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2 、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16年1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当天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在本招标公告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凭交易员进场证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当即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七、正式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及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八、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人员重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88116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56285857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889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