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第五、六、七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监控系统维护及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现诚邀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五、六、七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监控系统维护及改造项目
1.2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五、六、七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监控系统维护及改造项目,包含但不限于PLC程序的优化及深化设计、增加数据传输模块、仪表安装、改造模拟屏、增设摄像头、电视墙改造、新增液晶电视等,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自2012年以来,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自控系统或监控系统类似业绩;
(3)参选人必须进行完整参选。任何只选择一种或几种设备或服务的参选,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参选而被拒绝。当参选人因自身能力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供应全部设备或提供全部服务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而构成完整的参选。
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5年12月18 日至2015年12 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8室购买比选文件。
3.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8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罗秀
电话: 13388197747、 028-85320054转8052
传真:(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2860673858@qq.com



